一、組織做好2023年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
所有代理機構應當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向財政部門進行年度備案。
二、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
1、繼續開展代理記賬行業無證經營、虛假承諾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,持續發力、久久為功,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“零容忍”;
2、積極推動建立與市場監管、稅務等部門間的綜合監管制度。
三、加強對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監管與指導
四、加強對本地區代理記賬管理工作的總結與分析